白云山 小柴胡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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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甲类非处方药 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0211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- 商品名称:白云山 小柴胡颗粒
- 规格:10g*10袋
- 生产企业: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- 通用名称:小柴胡颗粒
- 有效期:24个月
- 剂型:颗粒剂(冲剂)
-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0211
- 适应症/功能主治: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心烦喜吐,口苦咽干。
- 用法用量:开水冲服,一次2~4克,一日3次。
- 不良反应:尚不明确。
- 温馨提示: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。